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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主办:  北京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002-4875
CN:   11-2447/D
复合影响因子: 3.230
综合影响因子: 1.820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中外法学
创刊时间:1989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中外法学》杂志社_投稿要求

《中外法学》杂志作为学院派同仁刊物,坚持 “恪守学术”的办刊理念与“注重法理”的用稿标准。提倡“法理研究的部门法化”、“部门法研究的体系化”、“中国问题的法理化”以及“法理研究视野的全球化”;强调法学研究既要“入流”更要“预流”,来自部门法而超越部门法,具有中国问题意识而兼具世界的眼光。
本刊不仅重视法哲学层面的抽象法理研究,更倡导法教义学层面的部门法理研究;不仅关注对重大法理问题的“体系性思考”,而且强调对具体法治问题的“问题性思考”;不仅强调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法治进程中中国问题的实践理性关怀,而且关注与中国崛起形影相随的全球法律问题的中国视角解读;不仅致力于为中国法律人提供探讨法律真谛、展开学术争鸣的学术阵地,而且努力打造中外法律共同体平等而充分地切磋法律艺术、交流学术成果的对话平台。
主要栏目
设有“论文”、“评论”、“争鸣”、“判例研究”以及“专题研讨”,此外还有“名家讲演”、“实务热点(hot issues)”等。为鼓励学术批评与学术争鸣,推动中国法学“重论轻评”甚至“有论无评”以及重视“文本中的法律”而忽视“实践中的法律”现象的改观,本刊特别重视“评论”、“争鸣”与“判例研究”的栏目建设,“评论”栏目既包括对法学流派、立论与人物的评论,也包括对法律文本的法理评析,当然也包括对经典法学著作的赏析[2]。“争鸣”鼓励作者之间开展直接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判例研究”欢迎作者从源于古今中外特别是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典型、复杂或者疑难案例或判例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性或原理性的重大问题,并予以法理解读。“专题研讨”围绕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组稿。“实务热点”欢迎作者就当前中国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学理探讨。

投稿须知
一、摘要与关键词:文章要提供100-200字的摘要,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提供3-5个关键词,用分号隔开;撰写的文章字数以2500-4500字为宜。
二、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职称、职务、学历、主要研究方向等(研究生须注明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三、注释:注释序号(上标)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附于文末。
四、非正式出版物(如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未正式发表的讲话等不能作为参考文献引用。
五、参考文献的格式:
1、参考专著:[序号]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参考报纸、期刊:[序号]作者.文题.报刊名,出版年,卷(期、版次),其止页码(具体情况可以参照国家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六、资助项目需注明资助者、项目编号。
七、体例要求:以“一”、“1”、“(1)”作为文章层次,(1)之下以小标题方式提炼主要观点。
八、图表要求:表格:将表名置于表上方居中;图:将图名置于图下方居中。表、图内文字统一用楷体。
九、为便于稿件的修改及联络,请作者提供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
十、来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WORD文档附件)发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来稿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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