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月刊)创刊于1991年,由工业与信息化部科学技术司主管,信息产业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主办。本刊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是目国内信息技术领域唯一的知识产权专业期刊。《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全面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律信息、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探讨现实中最新的知识产权问题,交流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栏目设有“前沿动态”、“信息广角”、“学术研究”、“业界实务”、“法苑博览”、“纲正咨询”等。《电子知识产权》曾荣获信息产年度报道选题奖,信息产业部年度学术技术水平优秀奖,并成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电子知识产权》伴随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和信息产业共同走过关键的十多年发展历程,覆盖中国信息产业具有广泛的业界专业影响。
主要栏目
国内外简讯、政策与法规、案件追踪、企业之窗、管理实务、学术探讨、工作研究、案例介绍
投稿须知
1、文题:应简明确切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尽可能不使用代号。文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
2、摘要:采用结构式文摘,即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摘要部分一般不超200字。
3、关键词:摘要下标引3-5个关键词,请参考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MesH》,若无该词可使用自由词。
4、图表: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正文、表、图三者中的数据不应重复,统计表应另纸绘出附在稿件中,以便审阅。表有表题,图有图题及各自的编 号,采用三线表或王字表,表中数据务必核实,纵横之和一致,小数点后最少保留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用 p<0.5,p<0.05,p<0.01三档表示。
5、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
6、标题符号: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全部左顶格写,正文内序号用①、②等。
7、讨论:重点阐述本文新的发现及得出的结果与观点,在结果中不要重复已叙述的内容。
8、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的主要文献,外文限五年内,中文限近三年内,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均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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