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伴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监测机构也在不断的完善与发展,笔者通过借鉴国外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设置模式,分析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问题,寻找更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定位,从而实现我国建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大计。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定位问题
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最为重要的问题,通过明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更好的为我国的建筑业服务,然而,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然处于摸索阶段,使我国的建筑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与挑战,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合理定位是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
1、分析发达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还没有发展的十分完善,应当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来寻找最为合适的质量检测机构定位。先分析德国政府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德国政府不会过高的要求质量检测机构企业的资格问题,而是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中,德国政府规定,取得政府认定的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师才有资格组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公司,进行严格考试和高标准的从业经历审核,并实行总量控制。而法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由私人的质量检测企业负责的,在质量检查公司在营业前,必须取得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审批颁发的证书,并且,每隔两到三年都要接受发证机构的审核。
美国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并没有强制性的资质管理,对工程材料、制品质量的检验都由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笔者还对我国香港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其包括政府实验所与社会实验所,政府实验所的工作是统筹安排政府工程的质量测试工作及做些研究、开拓性试验工作,而社会试验所则主要承接私人工程的检测任务,如果能通过工务中央试验所考核,进入政府工程外判试验所名录,也可参加政府工程外判检测工作的投标,进入外判试验所名录的社会试验所,每个项目不超过八家,目前通过香港认可处认可的各类工程检测试验所有三十余个。
2、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转变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已经成立四十余年了,通过不断的扩大规模,丰富工作的类型,来强化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力,当然,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也发生了很多定位上的转变首先是1985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其中对于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国家、省、市(地)、县(市)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组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规定除省级检测机构称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外,各市(地)、县(市、区)级检测机构及企业土建试验室统一称为“工程质量检测站(室)”,而且市(地)、县(市、区)级工程质量检测站(室)一律统一设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中。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同时要求各级各类企业内部的土建试验室,只能作为企业的质量保证机构,原则上不再承担社会检测任务,部分市(地)的检测机构不能满足当地检测任务要求,确需由企业土建试验室承担社会检测任务者,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和建设构件的一级实验室中择优推荐,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审查批准后,才能承担社会委托的检测任务,否则出具的检测数据无效。另一方面,自从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就相应的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才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突破了传统的检测方式与管理模式,这使得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有助于实现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3、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分析
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机构在经历了这么多的困难与变革后,已经对建筑业的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检测体系,也就是说,其运行的模式仍然受制于政府的保护,这就使得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能够高效率的工作,当然,还存在服务态度不佳、技术水平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社会竞争力底下等问题,这样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不能够满足我国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尽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增强了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约束力,但是,仍然不能够明确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发展方向与定位模式。与此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没有对检测机构进行明确的任务划分,没有对所考察建筑工程的业绩与经验做出要求,这样就使得质量检测机构的设置缺少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因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经营模式与法律地位就不能够得到明确的定位。另一方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没有对准入的检测机构进行严格的要求,致使几年之内很多小规模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都接连的成立起来,不仅造成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混乱,还使得经济市场中的竞争不断加剧。总之,通过上文的分析,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于设置了中介而使定位不明确,不像发达的欧美国家一样拥有完善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加之我国的建筑工程检测机构常常出现失信、违约等现象,使得建筑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且,《产品质量法》中还依据政府的执法管理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约束和要求,同时,质量检测机构没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不能够对违规违法的建筑工程进行严格的惩处,对其他的建筑企业起不到威慑力,导致建筑市场竞争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对于质量监测机构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必须具备先进的检测器械与现代化的监测手段,聘用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检测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还成立了很多合伙的质量检测机构,合伙人都能够信守承诺,合法经营,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也十分严格,不仅合理的降低了管理的成本,还增加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合作途径与规模。但是,我国的很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却并没有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检测的信息化水平也和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相差甚远,检测技术不适应日益增加的新型建筑材料与建筑施工工艺,造成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资源的严重浪费。
4、定位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模式
我国正在不断的寻找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方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职责就是提供公正、合理、科学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确保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从而也能够为工程的预算、设计等提供有力的依据,合理定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可以使我国的建筑业得到更长久的发展。然而,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还有待于建设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行业的惯例来定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充分的考虑到我国各个地区建筑工程事业的实际情况,定位一个有益于建筑业发展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模式,可以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思想和技术,采用现代化的管理体制与运作模式,政府不仅要保留自身检测机构的威信,还应该对社会实践的考核认真负责和监管,与此同时,政府要对质量检测机构内部的人员加强技能的培训与综合素质的提升,尤其是一些不太发达的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最好能够设立专门的实验室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我国也不能够完全的照搬照抄发达国家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定位模式,我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教训,可以通过严格市场准入机制来向建筑经济市场提供公正的数据,提高检测技术与管理能力,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处于一个具有权威的地位,真正的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明确定位,促进我国建筑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5、深化改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各个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也相应的发展起来,机构内部的管理、环境、制度也都在不断的完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的很大的帮助,然而,随着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很多传统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方法技术已经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国必须充分认识到合理定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重要性,抓住改革发展的机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接下来,本研究将对如何深化改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5.1提高竞争意识,树立市场观念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体系是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施工企业实验室组成的,所谓施工企业实验室就是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工序、结构、方法等方面的检测,以保证建筑产品质量合格,但是,施工企业实验室不能够进行建筑工程的检测工作,其属于生产方面的检测。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则是依靠政府的控制力量来强制的实现质量检验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提供的相关数据来进行质量的测评与评定,这种定位方式适用于传统的经济体制,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渐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模式也相应的转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该树立公众的信任度,为建筑工程提供可靠的评定,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市场竞争意识,创建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通过机制与职能的转变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定位于市场强制性的工作属性,同时,树立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在建筑市场中的威信力与竞争力。
5.2 提高检测技术,树立品牌意识
当今的社会可谓是适者生存的社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更是如此,如果不能够提高检测手段和品牌效应,就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明确发展的目标,同时提高工程质量的检测能力、检测范围、检测技术,扩大经营规模,事实上,我国存在很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更是不能合理定位,检测的技术手段也都非常落后,这些地区可以开展一些比较基本的保障性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以是实现科学准确的检测结果,不应该只为了经济利益而一味的增加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果检测,而是应该把现有的工作认真做好,确保准确性和科学性,这样才能够形成良性的循环。我国那些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还大有存在,有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连最起码的水泥、钢筋等项目都不能够准确的检测,又怎么能够进行工程质量的化学分析实验呢!无论是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还是不好的地区,都应该以准确的检测结果为目标,只有提高了质量检测技术,树立了自己的品牌,才能够具备核心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当地政府也应该根据管理部门的特点加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引导与规划,争取建立一种有特色、有层次、有效果、有威信的工作质量检测体系,逐渐的把机构做大做精,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使人力物力都发挥应有的效果。
5.3开发人力资源,树立人才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需要具有先进技术的高素质综合性人才,而人才可谓是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源,是建筑工程企业最为或缺的东西,我国建筑事业不断发展,很多的先进的检测技术需要专门的人才予以实施,这就使得建筑业在人才方面非常短缺,很多检测人员不能够驾驭先进的检测技术。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已经不是简单的操作工作了,而是需要优秀的人才进行资源的开发,建筑企业必须树立人才意识,聘用技术能力过硬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人才,同时,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内部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培养和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人才,最大限度的开发人力资源,调动检测人员对工作的热情,树立权责制度,提高建筑企业的发展实力。
5.4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服务意识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之所以发展缓慢有很大的原因是由于建筑企业忽视对于内部的管理以及正确的服务意识,不能够端正态度,导致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松散,生产环境恶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想明确定位,就应该强化内部的管理体制,把制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防止企业内部的混乱局面。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实现高效的工作,深化改革,明确目标,建立公平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使得检测机构能够拥有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
6、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定位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深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改革的一些方法,希望我国的建筑业能够突破瓶颈期,健康长远的发展,通过合理的定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立一个面向世界的、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检测机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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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改讨论 稿) .2010.
[3]姜红.关于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改革的探讨[J].工程质量, 2010, (28) . |